鄰居陽台雨遮侵占到我所屬權利範圍

刑事犯罪 其他 1206 次瀏覽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姓王,小姐

事實經過: 
鄰居於16年前在三樓陽台二次施工雨遮,有確定蓋超過分界線,起初有反應過,但礙於社區和諧沒再追究,現在鄰居要搬家了,前去要求拆除雨遮歸還我權利範圍,經過各種拖延說詞,後來寄了存證信函給鄰居要求恢復原狀,隔天就來拆除了,目前僅剩外觀磁磚/汙損/打洞部分尚未恢復原狀。另在社區公共場所手機開擴音向我方說每天亂丟垃圾並長蟲,剛好社區攝影機有拍到對方複數人圍觀/故意開擴音/說不實謠言,這有犯罪嗎?

存證信函:
敬啟者:緣於民國九十五年OOOO日起,台端座落台中市OOOOOOOOO房屋(下同),因四樓陽台二次施工雨遮及管路有逾越本人台中市OOOOOOOOOO房屋的四樓西側共用牆壁延伸至室外使用範圍。本人多次主動告知逾越使用權之事,台端並無任何動作。

台端於OOOOO年O月O日自行與鐵工師傅由自家到四樓現場勘查,本人即主動會同,台端自雇鐵工師傅主觀判斷同一建商連棟透天的分界以外牆柱體中心各持一半為分界,與法律認知分界係由共用牆中心各持一半延伸外牆相左。

經OO地政事務所鑑界員諮詢和房屋工程平面圖比對丈量後,確定有逾越並侵占本人房屋所屬範圍,將此事告知台端後,台端主張要另尋建築師勘查未果,本人認為由政府地政單位鑑界員判定公信力已足夠,此事已無爭議。台端口頭承諾如有逾越使用權利範圍即願意主動拆除,但台端又指出房屋賣出後由新買家主觀意願決定是否拆除侵占部分,本人認為說詞眾多反覆不定且並不合常理,且主張要求以書面承諾書為證,卻遭到台端拒絕。

本人要求台端於函到後七日內,主動聯繫本人協調後續事宜,並於函到後十五日內歸還侵佔房屋權利範圍且恢復原狀,施工時本人需在場,逾期,將追究一切法律責任並依法提起訴訟,特此通知,希勿自誤,俾免訟累。

問題:
1.我存證信函僅要求恢復原狀歸還所屬範圍,現在還能對其侵占十六年部分提出損害賠償嗎?還是會因為已經拆除雨遮抹除對方這部分該賠償的責任?

2.已拆除的雨遮目前還算是侵占罪?(有照片)

3.我現在能提出侵占罪/十六年損害賠償這樣正確嗎?

謝謝。
2d1fc749用戶 發表於 2022/10/25 11:15

5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2/10/25 11:31
    回覆諮詢(1985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您好
    1、可以要求賠償,但只能請求占用期間的不當得利費用
    2、自始至終都不構成侵占罪
    3、無權占用的部分可以請求不當得利費用
    4、對方散布謠言的行為,構成誹謗罪,您可以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5、建議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如果不清楚提告細節,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10/25 12:03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
    請求返還的是占用期間不當得利之費用。
    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58707464
    line:1129tonycheng
    mail:mybirthdayis1129@gmail.com
    
    
                         
  • 王怡璇律師
    王怡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10/25 15:54
    回覆諮詢(61)、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14)

    您好
    1、存證信函僅要求回復原狀,並不影響您請求賠償的權利。您可以請求回復磁磚外觀、污漬所需的損害賠償費用,以及占有期間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2、雨遮越界施作在您的牆上不會構成侵占。
    3、對方散佈不實謠言部分可提起刑事誹謗告訴,以及回復名譽之民事損害賠償。
    3、如有問題,可加line諮詢,line ID:lawyersophy@gmail.com
    
    
                         
  • 林冠宇律師
    林冠宇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2/10/27 07:31
    回覆諮詢(1679)、最佳解答(41)、獲得感謝(256)

    您好,我是翊宇律師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林冠宇律師,,對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
    1.仍舊可以請求鄰居占用期間的不當得利費用。另外也可以要求回復您受損害的部分。
    
    2.這並不會有侵占罪或其他的刑事責任。
    
    3.對方於公開場合散佈不實言論部分您可以提起刑事誹謗罪告訴,並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
    
    4.現階段您應該將證據蒐集齊全以便後續訴訟進行。
    若您想了解更多關於您案件的法律方向,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讓我們跟您說明更多案件的詳細內容,更能具體協助到您~~~
    
    Line ID:@kenlin 電話:02-7729-2797 分機:110、16
    
    我們的專業您看得見,詳細可以參考【工商時報的獨家專訪報導】
     https://www.lawchain.tw/lawyer/313/blogs/764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11/01 10:53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本所律師有多起成功案例,可以到臉書(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律師)或官網(亨達法律事務所)瀏覽,建議您盡早委任律師協助您的問題,以免影響自身的權益。
    
    您敘述的事實,仍須全盤了解案情,才能從中給您法律建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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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祝福您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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