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試用期內資遣,有資遣費沒有非自願離職證明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1712 次瀏覽
9/23我到一家公司入職,沒有簽訂任何合約書,只有口頭試用期,但11/5當天公司以不適任為由資遣,在試用期解雇,只有拿到應有的資遣費。
1.已向公司提出非自願離職申請,但沒有給確切時間,該如何是好?

2.請問試用期以內會有預告期嗎?

3.因為11/11公司還未退保,這樣我是不是有損失?
請問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66e8ba82用戶 發表於 2019/11/12 08:37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12 10:41
    回覆諮詢(1866)、最佳解答(144)、獲得感謝(615)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此部分可能要看您的公司的作業流程,若您覺得公司故意拖延時間,您可向勞工局等單位聲請調解,或向法院訴請公司給付非自願離職證明。
    2.依勞基法的規定,只有任職滿3個月以上才有預告期間的規定,而您的情形尚未達3個月,依勞基法應無預告期間。
    3.在勞健保的給付上,公司負擔比例比員工高,因此就損失而言,公司晚退保對公司損失應該比您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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