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罪
刑事犯罪 其他 1644 次瀏覽您好: 兩位弟弟為排除我繼承母親的房子, 推三弟老婆出來告我刑事的妨害自由 (恐嚇罪)。 因我三弟妹將我母親的骨灰藏起來不讓我辦告別式, 我寫存證信函去要骨灰但存證信被退回。 電話一直不接, 故我這次寫郵件去罵她, 若不道歉則以後將會對三弟妹母親做同樣的事情 (因告別式已經辦完, 無大體的告別式不完美, 故要求她道歉)。現三弟妹已經提出刑事告訴, 她拿我郵件的部分段落解釋我要殺她媽媽, 而且她媽已經憂鬱症, 而我二弟是證人。問題: 1. 我若被判恐嚇罪(最高二年?) 我是否就會尚失繼承權利? 2. 我若提出三弟的一家臉書上最近曬的幸福照片證明我三弟妹的媽媽現人在美國生活, 法官會因此判我無罪?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