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離職公司不給業績獎金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206 次瀏覽我在這家公司上班滿3個月,有提前10日告知公司要離職的事項,但公司卻說那我這個月領不到業績獎金(含團體業績、個人業績) 公司獎金是每月20號發放,目前本人預計做到12月底,公司卻以公司條款上的「正職人員沒有提前60天申請離職,公司發放的每月業績獎金將不予發放」。 想詢問: 1.請問公司上述作法這樣是合法的嗎? 2.因為公司條款寫到的正職人員(是需要透過系統去申請,待主管批審後才成為正職人員,但我也沒有向主管提出正職的申請,所以,我是否不規範在公司的正職員工內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