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不實詐騙

消費糾紛 其他 60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跟同學於11月底在火車站附近逛街,被該業者以填寫問卷為由攔下,並在過程中開始推銷一次800元的美容課程,因當時我們只想著做一次體驗就好的心情,最後跟業者敲定2/6與同學一起去該店家做美容

2/6當天美容課程還尚未結束,突然被業者各自帶到小房間去,此時業者開始向我們推銷該店的美容課程,雖然有以大學生沒有辦法支付如此龐大的費用為由做推託,但業者表示可以使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即使已經強烈的表達無法支付,但業者也沒有想要放人的意思,因課程開始時有被要求將隨身物鎖進置物櫃,所以當時我身上並無任何可以求救的工具(包含手機也未在身上)

最後無奈之下,個別0卡分期的方式,簽了價值36000元的課程,並且未告知此為與銀角零卡及裕富貸款公司借貸之款項,離開現場也並未給予任何相關的合約書跟任何文件。

問題:想詢問這種情況下,有甚麼辦法可以讓我們無償的解除貸款合約嗎
e7c99e68用戶 發表於 2023/02/17 10:49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2/17 11:36
    回覆諮詢(19981)、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80)

    您好,我處理過非常多跟您類似的案件
    1、這是店家常用的做法,構成消保法第19條的訪問交易,但並非成立刑法詐欺罪
    2、建議您盡快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店家解除契約,並要求取消分期
    3、本律師協助過不少受害的消費者成功解約退費,如果不知道怎麼處理,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 董書岳律師
    董書岳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3/02/17 15:59
    回覆諮詢(357)、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66)

    1.刑事上,若對方施用方法有達到妨礙您自由部分,尚可主張強制罪。
    2.民事上,您可主張意思表示不自由,進而請求解除契約。
    3.刑事主張方式可以透過報警提告,或委任律師提告都可,民事主張方式可以採用存證信函,或發律師函方式向店家主張。
    
    (此為通盤性概念,並非最終訴訟策略)
    (歡迎蒐藏本律師法律圈,中彰投在地執業律師)
    
    董書岳律師
    謙理法律地政聯合事務所
    04-23726102
    臺中市西區五權路1-67號9樓之1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2/17 23:05
    回覆諮詢(1956)、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81)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