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突然裁員和自身狀況的後續處置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236 次瀏覽
本人於約10月中開始工作,是學徒身分(此前完全沒有任何相關經驗),於今年2月約24.25號時,廠長約談因產值未達,所以有再想要裁員數位,我是其中一位,問我可否就做到2月底,我當下的回答是"我再想想看",後續我有和上層主管談說這個時間突然裁員我會沒工作,可否多做一個月也讓我有時間找下一份。
但是於2/28當天晚上,老闆直接將我踢除公司的LING群組,並且沒有任何通知,甚至連我的主管及同事們都不知道原因,因為在此前不知情,3/1號正好安排了休假,又因為有事情而無法直接到公司詢問狀況,就請主管幫忙追問狀況,而最後收到的回答是"因為我做事沒有心,沒有進步,因此公司無法繼續請我繼續上班"而把我裁員。
而於3/3號中午我去了公司一趟,因老闆不在,我請主管轉達我需要裁員應有的非自願離職證明/預告工資/資遣費,而老闆用"覺得已經給那麼長的時間,我都沒有進步"為由試圖想拒絕。

請問我的狀況是可以向老闆提出這些要求的嗎?我還有甚麼是我應該維護的權益我卻不知道的呢?

這裡說說幾點我的狀況

1.我自認學習慢,也有跟同事說明希望多擔待,但我在剛進去工作時因為老員工不斷變動(離職、調店等)的關係,我被不斷的調動工作岡位,將近快1個半月都是這樣的狀態,因為對我來說是全新要從頭學的東西,以致每次調動,雖然會有點印象但幾乎就會把前幾個做過的詳細操作忘記,最終好不容易固定在一個崗位學習,差不多做了三個月我該會的也會了,只是速度還沒有像老手那麼快,往往做完我自己的這一塊就剩沒多少時間可以學其它崗位的東西,對此是符合老闆所說的"我沒有心,都沒有進步"而可以拒絕我的要求的嗎?

2.我們月休8天,自行排假,但因我自己身體的因素,臨時請病假了幾次,可以說是每個月都有超休至少1天,超休的天數會依照規定倒扣薪資,我的狀況是每個月27000,因此每超過一天是-900,在這樣的狀況下,公司可以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這點從而拒絕我提出資遣費的要求嗎? 另外我這狀況會不會影響到甚麼我原本應有的權益呢?
944a4455用戶 發表於 2023/03/04 00:2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3/03/04 01:31
    回覆諮詢(19802)、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59)

    您好
    1、您可以向當地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2、如果符合勞基法規定,非自願離職可以要求資遣費
    3、如果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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