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買賣市集 銷售物件 買家遲遲不付款 違約
消費糾紛 其他 292 次瀏覽事實經過 於facebook 買賣市集 銷售物件,4月底買家以購買多件為由要求折扣,我方為賣家,通同意對方購買多件的優惠。 5月初面交方式進行取件付款,對方告知手頭緊迫,未能全數取件,希望6月份取另外一半的物品並付款,且在5月中先用轉帳方式支付1/4訂金。本人於此通融,對方取購買1/2物件,並且支付1/2款項。 5月中如期催款訂金入帳,對方推託,6月詢問取件及支付費用,對方用各種理由迴避不取件、不付款,甚至告知手腳骨折無法購買物品 --- 問題: 1.商品金額不大,但欠缺買賣誠信的基礎 2.因信任買家,未事先簽立紙本合約,但有雙方對話紀錄可舉證 在此想徵詢法律的支援,較好的法律途徑與參考。 以上感謝平台、感謝律師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