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文件不實,違反勞基法
勞資糾紛
其他
419 次瀏覽
律師好:本身任職外商公司,因細故遇到主管刁難之情事.
1. 主管把我擅長的工作收回並交辦給別人做,隨後調動我去執行超出我能力範圍的工作,藉此我被主管及人資檢討工作能力不足,而公司也隨即展開績效低落改善計畫.(在此階段我有跟人資及公司提出調動五原則,我提出抗議,主管新交辦的任務超出我能力範圍,我可以依法拒絕調動)
2.績效低落改善計總總共三階段,前兩階段是建議,第三階段是警告,每一階段公司會產生一份文件,文件內容共兩部分,第一部分敘述哪裡績效低落,第二部分寫好希望我達到的目標.
3.在產出前兩階段計畫的文件時,在第一部分控我我績效不佳之處,內有不實敘述(例如在某段時間內只到辦公室一次,然而實際情形非如此,抑或是我需要在幾月幾號前完成某項任務但失敗了,但實際上根本主管沒有交辦我),在看到文件當下,我有跟主管及人資反應這幾個不符事實的地方,但主管的回應是,這些敘述都是從別人口中得知,我請主管提出證據,若沒證據就請拿掉,但主管還是一意孤行,產生正式文件,繼續進行計畫,而不顧裡面有不實內容.由於我抗議主管的一意孤行,我在前兩階段計畫很多目標都沒達成,現在已經進入第三警告階段.
4.在後續時間內,人資有刁難之處,上網查詢過後,發現有諸多違反勞基法的地方
如:
- 請病假時,被要求提出診斷證明,而就診收據不接受.
- 請特休時,因為自行安排特休沒有跟主管商量,被公司發警告信.
- 被主管在公開場合及同事面前霸凌,隨即回報公司,並且將發生經過記錄下,並且有主管對我言語霸凌的影片,隨後詢問人資是否有“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應該是沒有,而公司也沒積極處理
問題:
1.改善計畫分三階段,在前兩階段的正式文件,描述我績效低落的部分陳述與事實不符,若是前兩份文件有部分錯誤敘述,請問公司進入第三階段是合法的嗎?
2.文件上面有主管的名字及公司的Logo,請問若是裡面有不實指控,我該提起法律行動的對象是主管還是公司.
3.若是之後因為不適任而被解聘,請問以下三點對我未來打非法解僱的官司是有利的嗎?
- 公司違反勞基法
- 未訂定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
- 主管和人資放行與事實不符的文件來對我做績效評估
71e8c327用戶
發表於 2023/08/16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