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撤銷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1183 次瀏覽
律師您好,感謝你們抽空閱讀我們的疑惑。
目前我們遇到的問題如下:

諮詢內容:
母親與人有債務問題,他是互助會首
部分會腳跑掉,欠款金額約35萬

幾個月前有與人調解後承諾擔下所有債務
每個月還款對方3000

我有幾個問題想詢問:
.所以想重新調解,不知道可不可行

.因年紀關係求職不易,收入比預期中差
想與對方詢問還款金額可否調整
第一年   每月1000
第二年   每月2000
第三年起每月3000

.所有會腳的本票還在對方手上,擔心母親付款後
對方又拿著有會腳簽名的本票重覆跟其它會腳要錢
想詢問可否拿回所有本票,並由我母親重新簽一張總金額本票給對方

近期已有發生對方拿著本票去跟某親威要錢,
該親威再回頭與我母親要錢事件

.若可,請問流程該怎麼處理呢?
要寫存證信函嗎?
(有去法扶詢問,對方是說我們先不要給錢,等對方再次提告)

非常感謝
2417dc8a用戶 發表於 2019/11/27 22:32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1/27 23:59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可以考慮透過律師與對方就還款方案進行協議並交由法院公證並確定禁止兩次取款,以求爭取雙贏。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1/28 01:05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1.還款方案協議由雙方協調條件。
    2.建議可約定收回所有會腳的本票,改由母親按新協議之方案分別開立等額本票,以後還多少就拿多少面額的本票回來,沒有拿本票來就不要先給錢以免被二次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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