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與實際薪資不符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91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當初進公司面試時答應薪資會有三萬五


問題:請問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030e65da用戶 發表於 2019/12/02 16:25

2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2/02 17:32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可發函敦促公司給付短缺之薪資;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檢具您與公司雙方對於薪資有所合意之相關證據依法提告給付薪資。
    
    
                         
  • 楊時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2/02 21:16
    回覆諮詢(131)、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56)

    (1)「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違反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就業服務法第65條第1項。
    (2)如果你有證據可證明公司承諾給你月薪三萬五(例如面試的錄音、招募廣告等等),可考慮向主管機關檢舉雇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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