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割
遺產.繼承.贈與 遺產分割 1691 次瀏覽你好: 請問原本ㄧ塊土地由五人共同持有繼承,五人至代書處辦理土地分割由其中2人登記持有,另3人放棄登記持有。過9年後,3人反悔說當初土地分割是持有人自行拿證件及印章自行登記分割來持有的,這樣如何解決? 謝謝!
你好: 請問原本ㄧ塊土地由五人共同持有繼承,五人至代書處辦理土地分割由其中2人登記持有,另3人放棄登記持有。過9年後,3人反悔說當初土地分割是持有人自行拿證件及印章自行登記分割來持有的,這樣如何解決? 謝謝!
您好:目前對方關於自行拿證件登記的主張,恐涉及相關民刑事責任,影響甚鉅,為維護您的權益,建議速攜帶相關資料洽律師諮詢,以下有我的聯絡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
1.民事部分對方必須證明並無授意放棄持有土地,否則無法撤銷法律行為。 2.刑事部分對方可能會提出偽造文書等等刑事告訴。 3.惟若對方權益果真受損,為何9年後才提出訴訟救濟,這是可以進一步釐清的地方。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您好:建議來所提供當初資料由律師評估,如對方提起民刑事訴訟,請儘速以書狀回應。 民刑事爭議均需由對方負舉證責任,惟您方需提出有利於己的事證協助法官或檢察官判斷。
除非所有繼承人都同意變更而另行再為協議,否則恐怕無法排除會進入訴訟程序,而訴訟上可分為民事及刑事,民事部分對方可能會主張撤銷分割協議,刑事部分對方則可能主張偽造文書,但證據上是否足夠上及法律上是否有理由,就要看對方的主張及舉證,惟一旦進入訴訟,則需謹慎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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