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資遣沒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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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被資遣,被資遣的當下資方有給我薪資結算,並請我簽名;因此我的身上有:非自願離職單與薪資結算(有本人簽名與日期)的照片。
當時簽下非自願離職單時,對方單子上有清楚寫明加班費,但是在實領金額那一欄並沒有把加班費算上去,因此我的自願離職單上面的薪資也沒有算到加班費。他們下個月才會跟在職員工一起匯款,目前我尚未領到任何金額。
事後我有用網路軟體提醒資方這件事,但迄今未讀未回。
想請教:
1.資方未讀未回,是否可以直接去勞工局進行未給予加班費的申訴與調解?
2.若資方回應:實領金額部分我本人已經簽名確認,無法對加班費進行追討,如果向勞工局申訴,可以追討加班費回來嗎?
3.如果我的情形,他們算違法,請問勞工局查詢系統會公開他們未給加班費嗎?
407688b9用戶 發表於 2025/03/08 00:11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5/03/08 00:13
    回覆諮詢(21580)、最佳解答(1586)、獲得感謝(6051)

    您好,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公司,要求限期支付資遣費與積欠加班費
    2、同時,可以向當地的勞工局申訴檢舉,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3、如果求償金額超過四萬元,可以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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