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爭議,私校教師下學年度接聘後聲明不續聘,違約金賠償
勞資糾紛 其他 134 次瀏覽事實經過: 本人為私校教師113學年度有接114學年度聘約且回聘 後來有跟學校說114年度起不續聘 本人113學年度的聘期也會如期走完(到七月底) 但是114學年度聘約還沒開始(八月初) 學校說需賠違約金30萬元 問題: 1. 需要賠償違約金嗎? 2. 若需要賠償,違約金可否降低?
事實經過: 本人為私校教師113學年度有接114學年度聘約且回聘 後來有跟學校說114年度起不續聘 本人113學年度的聘期也會如期走完(到七月底) 但是114學年度聘約還沒開始(八月初) 學校說需賠違約金30萬元 問題: 1. 需要賠償違約金嗎? 2. 若需要賠償,違約金可否降低?
您好,針對您所敘述的情況,必須視您與學校間的聘雇合約是否已經完成簽約,以及約定生效時間為何、違約金條款之要件為何等因素,才能評估學校向您請求給付違約金是否有法律上的基礎。此外,關於違約金是否過高,則需同時參酌您每月的薪資收入、經濟狀況等因素,才能綜合評估是否能請求酌減違約金。 由於本件違約金數額並不高,可以考慮透過訴訟外解決(如協商和解)的方式,降低訴訟程序所需耗費的時間、金錢等成本,此部分可以準備好與學校間簽訂的契約及相關文件,與律師預約正式的諮詢後,再進一步討論和評估最適切的作法。 如果需要預約諮詢,或需要委任協助處理協商和解或訴訟事宜,請隨時與我聯繫,可以上網搜尋張凱昱律師(粉絲專頁均由本人親自回覆),也可以撥打02-25215900找張凱昱律師預約諮詢。
您好: 依您所述,需視您與學校間是否已簽訂聘僱契約以及契約內所約定之內容,方可判斷您是否有違約責任,以及若有違約責任,違約金之數額則會考量您的薪資數額、經濟狀況等情形,判斷有無過高而是否有酌減之可能,以上,僅依您所述提供一般性法律意見(未代表本人與發問者間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之內容背書,亦未涉及個案卷證資料之審閱及評估),供您參考。 如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或具體訴訟策略及方向,則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本所預約時間進行諮詢。 黃詩涵律師 事務所:誠驊法律事務所 電話:02-2365-5007 LINE:@594ltbkt(均由本人親自回覆) 電子信箱:cindyhh8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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