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訂4,5個月後出差之機票,若出差前離職之機票費用承擔?
勞資糾紛 其他 19 次瀏覽您好,因公司業務關係,年底需出差遠方國家一趟。考量長程機票價格變動大之關係,公司常常會於出差前4~6個月左右就會請我們提前預訂出差機票。訂購機票時,並非由公司方協助代訂,而是個人刷卡自行訂購個人的機票,等於是會先私人代墊大額機票款項。並且因為價格考量,常常訂購之機票有不能改票或是取消會收取手續費的限制。 而我有三個問題想詢問 : 1. 因實際出差日還很久遠,若我於出差前有離職的規劃,並且有依勞基法的法定離職預告期於離職30日前預告離職,在這樣的情形下,若公司請我自行承擔此機票費用,是合法的嗎? 2. 在這樣的情形下,機票本身的費用是否還是應由公司承擔,也就是公司必須支付我完整的機票的費用? 3. 因機票都是先以個人名義進行預訂,若取消預訂機票有被收取額外衍生費用,是否也應由公司支付?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