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朋友借款不還錢。想申請支付命令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584 次瀏覽
(一)108年10月期間。朋友陸陸續續跟我借了109000元整。但是到現在都不還錢。沒有借據但是有Line的對話紀錄跟轉帳證明。但是10月中以前紀錄不見了。變成口頭借款。後續我有多次告知對方總金額為109000元整。對方也有確認ok。後續對話紀錄都有保留。想請問這樣會不會變成證據不足

(二)12/19日已經有寄送存證信函。已經過了內容所寫最後還款期限。對方亦沒有還錢

(三)現在想要聲請「支付命令」想詢問一下 我準備的表格是否正確

(四)那對方戶籍在高雄。我在彰化。若我填寫好支付命令。是寄信到高雄地方法院就好了嗎?

(五)支付命令聲請和直接提告哪一部分比較適合我
ac8cd180用戶 發表於 2019/12/31 14:21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1/01 17:58
    回覆諮詢(19971)、最佳解答(1516)、獲得感謝(5778)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有line對話及匯款證明可以當作證據
    2、如須協助撰寫支付命令,可攜帶資料與律師諮詢
    3、聲請支付命令較為便捷,但對方異議即轉為訴訟程序,建議與律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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