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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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工讀生每天中午跟晚上都要上班 中午11點到下午1點 之後接下午4:30到店長說下班 有時候要上到收班 但一開始是跟我說到6點或是7點 而這些我也妥協了 最近家裡長輩身體不好要回去照顧 所有在12/23當天提離職 店長也說可以 後來我說能否把我上班打的卡跟薪水算的給我看也匯給我 對方也說 因為要算薪資 要求我提出長輩就診資料以及我休學資料 後來我查了勞基法 15條之2 22條 26條 傳了給資方 後來資方卻說 我用勞資法威脅他 但我只想維護我的權益 而他說16條規定資方可以要求勞方賠償損失 但我們沒有簽訂任何的契約 後來我們爭論了一番 對方揚言要提告 我才想說來詢問一下 
是鏈鎖餐飲企業
時薪140不符而勞基法
也沒有任何的保險
我因為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問題 不知所措 謝謝
51da85a3用戶 發表於 2020/01/12 23:03

2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13 10:03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感謝律師回答
    離職無需檢附任何理由,雇主並無權要求您提出長輩就診資料或您的休學資料。又未符合預告期間規定而離職,實務上雖然認為如因而造成雇主損害,雇主可以請求賠償,但前提是雇主要能證明確實有因為您的離職而造成損害。另外,雖然您與雇主間沒有簽訂任何書面契約,但勞動契約的成立並不一定要有白紙黑字的書面,您可以向雇主請求工資也是基於您與雇主的勞動契約而來的。若雇主執意要您賠償損失,建議您可向當地勞動局申訴或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51da85a3用戶
    發表於 2020/01/13 10:15
    我只是個操作人員 而店裡不會因為少了我而停止營運 資方說因為我突然離職 而人手不足 無法接客人 損失業績 但這些事情並不是我能力所為 我無法因為我離職而改變業績 這樣要求求償是符合的嗎? 感謝律師
  • 黃國彰律師
    黃國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1/13 10:21
    回覆諮詢(273)、最佳解答(26)、獲得感謝(117)

    最佳律師回答
    基本上必須視雇主可提出的證據為何才能判斷。但由於您的工作替代性高,故通常雇主不太容易能證明因此而受有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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