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雇主侮辱後決定離職是否可以爭取非自願離職及資遣費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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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希望能得到您寶貴的意見,前陣子被公司的老闆很激動的指責,主管在一旁解釋不是我的錯後他仍不斷使用貶低性的言語罵我,過程中用妓女、人家妓女還懂得換內褲等字眼作比喻,我當場覺得被羞辱忍不住哭了,一邊解釋他提出的問題不是我的錯,一邊請他冷靜,但仍無法安撫他激動的情緒,後來他叫我就做到當天自動離職,我就留下一句 開除我是你的損失 隨後離開會議室躲去洗手間哭了,後來我打起精神開始準備交接文件,公司的總經理得知此事後有前來協調,但我仍堅決表達就照老闆的意思做到今天吧!並表示我無法接受老闆如此貶低我,下班時,總經理找我瞭解詳情並慰留我,希望我可以不要計較,他說當員工的就忍一忍,我仍無法容忍並堅持做錯事情就是要道歉,後來老闆走來找總經理我就主動請老闆為剛剛對我說的話跟我道歉,他解釋他是說他不會叫他女兒去當妓女,一定是他自己跑去幹妓女幹的事,並不是比喻我,也解釋妓女還懂得換內褲是形容他的產品,我接受他的道歉,也提出希望他未來不要用這種方式對待其他員工,這件事就告一個段落,我也同意留下繼續完成工作,但連續一週回想此事仍會痛哭,當我發現自己無法控制自己低落的情緒時,於事發後第四天尋找心理諮商幫助我,心理諮商師建議我離開這個不健康的環境,於是我隔天就告知主管我要離職,過年放假期間總經理有打來關心我,也希望我考慮留下繼續工作,我思考後當晚即傳訊給主管表明我無法繼續工作的理由,年後回公司就開始交接,目前和公司協調是否能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和資遣費,但資方表示他們沒有要我離開,我是自願離職因而拒絕我,所以想詢問看看律師的意見,我是否符合勞基法第14條第二點的範圍內?再麻煩您幫助我解答,萬分感謝!
5e4450dc用戶
發表於 2020/02/02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