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該如何自行寄出錄音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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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首先謝謝您替我解答
該案為妨害性自主案,我為被害者、原告,有請法扶單位的律師,前幾天收到不起訴結果檔,我實在不想放棄提告(真的太受傷...,手上有個錄音譯文檔,但律師卻不願意幫我遞上錄音譯文....,請問在這有請律師的情況下,能夠自行遞出嗎?該如何遞上呢?煩請律師指點,我敬上最大的感謝。
583cf6a4用戶 發表於 2020/02/15 23:58

3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6 00:10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感謝律師回答
    再去法扶申請一次說你要再議
    
    
                         
  • 許志嘉律師
    許志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6 09:01
    回覆諮詢(90)、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25)

    目前程序上須先聲請再議,一旦超過聲請再議的時間,不起訴就確定了,所以如要提出新證據,程序上一定要先聲請再議,需等提起再議後,於再議程序提出.
    
    
                         
  • 王世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17 15:41
    回覆諮詢(39)、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16)

    您好:
    
    首先,為避免超過救濟期間,建議您先提起聲明再議。
    又根據您的描述,您手上有錄音證據,則可具狀向檢方提供錄音檔及譯文,作為證明對方犯罪之證物。
    
    建議您盡快保全對您有利的證據,攜帶資料至本所詳談以維護權益。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電話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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