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口頭資遣後,雇主反悔說未提及資遣,要我復職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3449 次瀏覽我擔任幼教教保員,老闆1月20日口頭通知叫我做到2月29資遣離職(沒有人聽到,私下2人通知),我跟他要資遣費及非志願離職書,在2月15號雇主反悔說未提及資遣(裝傻),要我復職,但他通知資遣後我就開始找工作也找到工作,預計3月2日到職,1.我可以拒絕前雇主復職,並請求支付資遣費及非志願離職書嗎? 2.有簽一年一聘定期契約到7月底,這是合法的嗎(幼教老師應該是不定期契約吧?
我擔任幼教教保員,老闆1月20日口頭通知叫我做到2月29資遣離職(沒有人聽到,私下2人通知),我跟他要資遣費及非志願離職書,在2月15號雇主反悔說未提及資遣(裝傻),要我復職,但他通知資遣後我就開始找工作也找到工作,預計3月2日到職,1.我可以拒絕前雇主復職,並請求支付資遣費及非志願離職書嗎? 2.有簽一年一聘定期契約到7月底,這是合法的嗎(幼教老師應該是不定期契約吧?
你好,若你無法證明對方終止勞務關係之意思表示,雙方勞務關係可能繼續存在,因此你也無法主張資遣費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1)證據欠缺或不夠明確就不宜發動訴訟,否則結果很可能不如人意。 (2)同事雖知道你要離職,但不知道是老闆要你離職或你自己要離職,恐怕幫助不大。園方聘僱新人可能是資遣你之後補人,也可能是你表明要離職所以補人,會變成羅生門。 (3)本質若屬於不定期契約,就算一年一簽,上法院仍會被打回原形,至於本質為何,你提供資訊不足以判斷,但只要工作內容非臨時性短期性,多半是屬於不定期契約。 (4)下次再遇到被口頭告知資遣,務必設法留下紀錄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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