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不願返回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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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蝦皮平台銷售手工商品,商品皆由買家指定顏色後才製作出貨,買家購買後覺的商品有瑕疵,但商品實為手工痕跡。由於7天鑑賞期蝦皮要求應無條件退貨退款。我方同意但對方不願寄回商品,要求宅配至府上收件。
如對方當初是超取,我方可否要求對方同樣超商寄回(運費由我方負責),或是消保法明文規定ㄧ定要至府上收件呢?對方也是賣家,常常也至超商寄貨,卻刻意刁難我方支付更多運費必須至府上收件。我是小店家,賣的手工製品也是幾百元,多幾個來鬧小店家光支付運費都吃不銷了。
33805671用戶 發表於 2020/02/26 01:24

1 位律師回答

  • 陳群翔律師
    陳群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2/26 13:29
    回覆諮詢(244)、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82)

    您好,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2條規定,除非當初您們買賣時有說好,否則買家的主張是有理由的,條文內容如下,供參考。
    「消費者依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者,除當事人另有個別磋商外,企業經營者應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原交付處所或約定處所取回商品】。
    企業經營者應於取回商品、收到消費者退回商品或解除服務契約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返還消費者已支付之對價。
    契約經解除後,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以上建議供您參考,若擔憂未來恐會遇到如此的客人,建議可諮詢律師洽詢相關定型化契約之制定,以確保您的權益,敬祝順心平安,有問題歡迎來信預約諮詢,盼有機會為您服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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