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硬性規定簽訂合約違約即付違約金 是否違法?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1394 次瀏覽依據15-1了解如公司有專業培訓及成本才會合法。但僅僅是一般行政人員 無專業培訓及額外的成本可言。因為家庭因素無法繼續在公司上班而提離職,被主管威脅簽訂了合約兩年提前離職即走法律途徑並且之後再其他公司上班會對我有惡意評論影響我的未來,且說他的薪資對員工即算是培訓的成本所以合約是合法的,請問是單純的嚇阻還是確實合法?以及上班三個月一年一下需提前10天通知也做到,但主管不給離職單,如直接走是否會有法律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