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離職前的工時計算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838 次瀏覽
我想請問一下
我是學生正在打工
但是因為不適應這份打工
作了兩個禮拜想離職
這間店前4天是實習
但後面幾天都是正式上班
從第一天實習就有打卡
且公司說因為有制服所以會從薪水中扣除制服費
但我到現在都沒有拿到制服
這樣我向公司申請離職我能拿到上班全部工時的薪水嗎?
同時若公司以類似制服費或以上班不滿一定時段扣錢或不給薪這樣合法嗎?
f64b2463用戶 發表於 2020/02/29 16:26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02 19:17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只要您確實有上班,那雇主就應該給付您全額的薪水,至於工作不滿一定時段要扣錢,還有由你們自行負擔制服費用的部分,均不合法。因為按照勞動部之前的函文解釋,制服是雇主強制要求你們穿上的,所以制服費用應該是屬於勞務成本或員工福利,而不應該由員工自費。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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