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已驗收沒問題事後找各種理由,不給玻璃廠商一毛錢。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工程爭議
227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業主是我朋友的爸爸,窗口是我朋友,我同意協助幫忙畫室內設計圖不收費,業主凹我要幫忙找廠商,報價單還要我代簽,我不同意代簽,於是有些報價單都是業主家人簽名。
平配圖我還沒畫好,也就是預算還沒算出來,就直接請走神明要求我迅速動工(請走神明要打契約)。
1. 監工責任 : 本案為私人案,如果監工必須我司同意才能白天過去監工,我司同意但是公司經手只要收總價的營業稅所得稅等,也就是我的薪水是公司出不是業主給我,而去幫忙監工。我朋友得知後,回我那工程有甚麼問題我司要賠錢,這部分我就不同意了,所以我就堅決不監工,由業主方監工,因為業主要省營業稅和所得稅。
2. 不經手錢 : 我事後找統包直接對業主,統包只要參考我的電配圖和平配即可,由於我玻璃部分比較專業,所以找的廠商比較有保障,此時我有和業主家人提議玻璃廠商我來找給他們好一點的品質。以上統包和廠商我都不經手錢,業主直接匯到他們即可。
3. 代簽 : 由於玻璃廠商比較急,所以我給我朋友同意後我就代簽,但是我直接簽我的名字。這些都有LINE紀錄存證。
4. 結果 : 業主找各種理由不給錢
4-1.第一次要錢扯說磁磚有色差問我要不要賠錢,結果沒色差即使要賠也是統包賠八。
4-2.第二次要錢直接給我一張圖,被管委會檢舉,不能在假日施工,監工協調是業主不懂傳這目的是甚麼。
4-3.第二次要錢扯說我找的統包太爛,施工品質太差,監工不是業主嗎?直接扯這個不給玻璃錢。
4-4.第四次要錢直接說要我自己去跟統包要錢。
問題:
1. 我有<-1所有的對話紀錄><-2玻璃施工前後照片><-3玻璃出廠證明><-4朋友同意的內容><-5代簽的對話紀錄><我代簽的玻璃報價單玻璃尺寸地址等>,是否足夠提告侵占罪呢? 還是有其他提告方式?
2. 我想透過提告的方式,要馬業主提前給我廠商錢,要馬業主還我玻璃整個拆走。
b112ca40用戶
發表於 2020/03/06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