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跑步擋到人算意圖傷害與性騷擾嗎?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540 次瀏覽
好幾個月以前晚上在學校操場跑步,
老實說本人有蛇行跑步的習慣。
可是不小心擋到後面在跑步的同學那位同學憤怒的說我好幾次擋到他而且邊擋邊轉頭,
可是蛇行跑步的我當時只是單純當時轉頭看我後面有沒有人經過,
如果沒有人通過我才敢蛇行跑步。
並不是真的故意擋到他,可是那位同學真的超級憤怒。

事後那位同學還在FBPO文說我意圖故意擋她,
而且還想報警說我想對她性騷擾,


我想請問各位法律專家先進,

我會不會被告性騷擾呢或是意圖傷害?

那位女同學說我故意擋她的,
那女同學是不是認為我看到她才一直蛇行想性騷她或傷害她呢?

萬一她要告我我會被法官認定騷擾會被關嗎
或是意圖傷害會被判幾年?
e4a86b0d用戶 發表於 2020/03/10 10:15

2 位律師回答

  • e4a86b0d用戶
    發表於 2020/03/10 10:17
    補充資料: 事後那位同學還在FBPO文說我意圖故意擋她。
  • 陳群翔律師
    陳群翔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10 10:58
    回覆諮詢(244)、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82)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因不確定您們是否為學生,但無論是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是性騷擾防治法,您的行徑初步判定,應該都不會成立性騷擾,但實際情形是否如此,仍須了解個案狀況始末才能判斷!
    
    至於會否成立傷害等其他刑事犯罪?
    若有擋住他人慢跑行徑而致他人受傷的故意,當然有成立傷害罪的情形,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初步判斷,對方更根本沒受傷,傷害罪不處罰未受傷的情形,所以不會成立傷害罪,更何況這種情形僅能說是造成別人不方便,硬要說您有傷害的故意,過於牽強。
    
    當然,強制罪部分,因手段上須為強暴、脅迫而使他人行無義務之事。初步判定,您的手法應不足達強暴、脅迫程度,應無成立強制罪之餘地。
    
    以上回答僅能就您簡述情形予以判斷,但實際個案是否如此,仍建議整理相關案情諮詢律師協助處理。當然行使自己權利前也不忘顧及他人感受唷,如此才能減少紛爭,敬祝順心!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1/03/05 14:37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楊俊鑫律師[刑事勝訴175件以上],LINE:lawyer660129,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
    一、刑事部分需有肢體接觸才有可能成立性騷擾,這個請參考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
    一之一、分析一些無罪因素供你參考:
    [一] A女前後供述不一致且被告通過測謊,參臺灣高等法院 107 年度 上易 字第 693 號 判決。但是以家測謊不太科學且曾有冤案,我會建議你不要接受公家測謊。
    二、民事部分如果你有過失或是故意讓她受傷的話她都可以跟你請求賠償。
    三、行政部分,目前實務上認為要故意的行為才會成立性騷擾。只是如果性騷擾進入行政程序會很麻煩。因為依目前實務上判決見解,如果是調解成立還是可能會有性騷擾的行政責任。學生部分如果被認定性騷擾的話還是會有一些處罰[嚴重一點的話例如大過二支] 。
    二之一、性騷擾再申訴部分本所有代撰書狀撤銷原處分之案例。
    二之二、性騷擾行政程序約談之前建議你先約來事務所沙盤推演。
    四、如果是故意觸碰她的身體而成立刑事,這個部分要看有沒有和解撤告。
    [一]偵查中和解撤告,不起訴。
    [二]偵查中和解不撤告,可能緩起訴或起訴。
    [三]一審和解撤告,不受理判決。
    [四]一審和解不撤告,可能緩刑判決。
    [五]一審不成立和解,原則上不會有緩刑,但還是有人爭取到緩刑。
    [六]一審不成立和解,一般判拘役例如拘役四十日得易科罰金,或是有期徒刑三個月得易科罰金。如果執行檢察官同意的話就可以易科罰金解決。如果無資力易科罰金可以聲請分期繳納易科罰金;也可以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五、事情沒有你想的那麼可怕,不用先擔心。
    六、如果有收到警局通知書或是地檢署傳票就建議你先約來事務所諮詢。
    七、以上供你參考。楊俊鑫律師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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