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的問題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290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0/3/1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本人沒受傷  對方也沒去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當下有請警察做筆錄 拍照 酒測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個人沒保強制責任險

五、事實經過:我於今日(3/18)在馬路上騎機車行經十字路口時 正要左轉  卻被左後方機車擦撞到

六、問題:當下也有請警察來做紀錄  我也詢問對方要不要教護車 可是對方說不用
可是事後對方卻用LINE訊息要求我賠償他的車子1萬多元的修理費
我事後覺得這價錢真的不合理 再加上我的車子好像沒投保
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所以想請教律師現在該怎麼辦才好呢?
8744cf92用戶 發表於 2020/03/19 00:18

2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3/19 06:39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有利你的證據先留存,可以協調就協調,認為不合理就等他走法律途徑再說。
    
    
                         
  • 陳群翔律師
    陳群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3/19 13:50
    回覆諮詢(244)、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82)

    您好,若和解談不攏,則就車禍所生之賠償問題,首先須先判定肇事原因之責任歸屬。此部份則需先釐清客觀情形與路權問題,聽您描述,無法一概定論。
    
    有報警的話,建議可以在事故發生30天後,向警方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若對結果不滿,有需要亦可以直接向當地縣市的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進而了解雙方可能需負擔的肇事責任。當然若有監視器錄影畫面更好。
    
    以上回答盼有解決您的問題,若有進一步需要律師協助您案子求償的需求,歡迎來信預約諮詢,盼有機會能為您服務,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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