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為對象左轉彎 我方為直行車發生擦撞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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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期約為2020年3/13日
二、當下直行有受傷 轉彎車沒事
三、有報警 雙方都有做筆錄 雙方酒測值為0
現場被破壞的部分為
直行車撞到轉彎車後行駛約30公尺
四、雙方皆只有強制險 對方無受傷所以直行車沒聯絡保險公司 轉彎車有聯絡保險公司
五、雙方馬路皆為三線 是個多字路口 對象車(轎車左轉)直行車為機車在第二線直行(車速為60-65)經過路口前轉彎車突然轉彎 導致直行車煞車不及撞上 (轎車右側中間偏後面部分)
雙方號誌皆為綠燈(圓頭)無監視器 不知有無人證
六、
1.想知道直行車超速(約10-15公里)與左轉車大約的肇責比
2.直行車為機車 有受傷 (臉部兩處撕裂傷 左右手挫傷 右腳挫擦傷)可請求的精神賠償金額約落在為何
3.直行車財損部分 因安全帽有撞到能否要求賠償金額(有收據) 耳機放在後車廂 因車禍原因 後車廂乙彈開 耳機找不到 是否可要求賠償(有收據) 對方可以主張車廂裡無耳機此事嗎? 直行車有戴眼鏡 出車禍後鏡架歪掉 已回眼鏡行喬回(但因結構被破壞 所以還是有一點歪掉的 有發票)可要求賠償嗎?
備註:轉彎車說明綠燈後已等三台車子通過他才通過的 看到直行機車已來不及
a71378c0用戶
發表於 2020/03/21 1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