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各執一詞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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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事情發生在2020年3/1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多處擦傷 對方小腿大片瘀青 驗傷單之後會去補開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那時候別人很快就幫我們報警了 因為當時對方的腳被壓在機車下而且我的車跟他的車輪卡在一起所以有把車牽起來 警察到場也有幫我們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我沒有保險 但是不知道對方有沒有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我看到已經在閃黃燈了 我前面有一台計程車突然停下來 所以我有閃一下再加速等我到路中間已經紅燈了 那個地方是大路口所以對面也沒有那麼快綠燈 但是我到對面的時候 對方在待轉區突然起步我就撞到他 沒有證人 也沒有路口監視器等等 沒有證據可以釐清肇事責任 我是撞到他的車頭所以我們的車頭撞到之後是卡在一起的 可是對方卻說他都在原地沒有動是我去撞她的 我一直都在機車道 車禍發生時是在馬路邊 待轉區前面
六、問題:這樣我肇事責任是多少 對了我還有未滿十八
6c468ec5用戶
發表於 2020/03/27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