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不符 扣繳6%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889 次瀏覽
薪資45000(口頭傳達)
薪資異動單為40594+2000
跟前雇主討要差額
前雇主答說薪資議定裡面有包含6%勞退金 所以才會是這個金額
我是個廚師
薪資45000是主廚傳達
沒有東西可以證明我薪水爲45000

薪資異動單會計寫的 我也沒有看過
也沒有簽名
那薪資部份該如何向雇主討要?
追訴期為幾年?
雇主是否違反勞動契約

目前跟前雇主談好退休金差額
但薪資部份前雇主不願負責
我該如何行使我的權利?
3b5e2c9b用戶 發表於 2020/04/01 18:06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20/04/06 11:37
    回覆諮詢(1929)、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關於雇主提撥6%勞退的部分,依法應由雇主提撥,雇主不得以勞工獲得的薪資中提撥6%作為雇主提撥的勞退,建議您先確認雇主申報您的薪資為何,若有不實,可向縣市政府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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