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短少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371 次瀏覽我在2018/10/01到職 在2019/10月中旬,公司突然宣布即日起每個月只發底薪,不發放全薪(為了規避加班費,及台積電優良廠商稽核) 全勤獎金、工作津貼部份,三個月發放一次。 我在2020/01/31完成離職正常手續。 本公司每月五號發薪,確只領到底薪,不是全薪。 我有向科管局申訴,因為是新竹園區的工作,結果是不了了之,只告訴我公司沒有違法⋯⋯ 一般勞方都是看全薪而不是薪資結構,談薪水時也不會談到,另外公司還告知科管局會向我取回滿一年 1000元的旅遊經貼因為未滿兩年,但是我並不知情公司有這個公告 我憑空被扣除的錢,能取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