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自願離職

勞資糾紛 其他 679 次瀏覽
因遭雇主多次性騷擾憤而離職。

向公司要離職證明;經刁難後,只願開自願離職證明,不願開非自願離職,因為他們說很歡迎我留下來,是我自己要離職的,若我不來上班那就是曠職。我不願自己人生安全再次受害,只好接受自願離職。

因疫情求職不易,需暫先申請失業補助;我能符合非自願離職嗎?需要何證明佐證?加上事後發現公司薪資高薪低報。

謝謝。
f41ff84e用戶 發表於 2020/04/19 22:37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4/19 23:15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你好,若你並非自願離職,恐怕後續無法請領失業補助,這部分可以考慮雇主有性騷擾事實,提出訴訟終止勞務契約並請求雇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可先考慮向勞工局檢舉上述事項以及高薪低報事實,再行訴訟。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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