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公司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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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台中某醫院擔任社工師,到職未滿3個月,但工作中身心壓力極大,有3次身心科看診的紀錄,也做過數次的心理諮商。
受壓力大和失眠所苦,我有2次服用安眠藥過量而被送至急診的紀錄。
主管表示將考慮以不適任資遣我,05/23(六)和主管確認,主管說不要資遣我,要我好好休養,待身體好轉再回去上班,但這份工作已經讓我身心俱疲,實在沒有心力再回去上班。
05/22(五)我有至勞工局申請調解,目前等待勞工局函文給醫院來調解。
想請問我要怎麼做才能讓公司資遣我?
d556b595用戶 發表於 2020/05/23 15:54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5/23 18:39
    回覆諮詢(6982)、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若你不願繼續擔任該職務,可以考慮自行離職。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23 19:24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如果公司沒有違反勞基法的情況,您並無請求資遣的權利。若真的無法工作,不要勉強,身體健康要緊,可先自請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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