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義申請的文件因逾期未辦理而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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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用公司的名義申請文件,但後因逾期問題被其他公司罰款,公司要求我自行繳納罰款

問題:
1、申請文件上沒有任何我本人的名字,請問公司可以強制扣我薪水或引用法律要求我繳款嗎?
2、若因我不繳款而公司強制扣薪水,我有什麼法律依據可以控訴?
3、主管因為此事件把我降職、記過或扣薪我有什麼法律依據可以控訴?
06358599用戶 發表於 2020/06/04 13:51

1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04 17:29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公司不能直接扣薪不發,否則違反勞基法。但若是可歸責您的原因造成公司損失,公司可另行要求賠償;至於降職、記過等懲罰行為是否適當,則需視人事規章的具體規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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