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後已付款,東西寄放在賣家倉庫,現已遺失,請問是要報警嗎?
消費糾紛 其他 713 次瀏覽您好,我想詢問,狀況如下。 我之前買了一些東西,價值近六萬元,因為家裡沒地方放,我跟賣家協調後,他同意讓我先寄放在他的倉庫,後來他搬離倉庫,那個地方變成賣家前妻的二哥承租,原先賣家同意讓我繼續寄放,後來我一直跟他把東西要回來,但他都推託沒空或是二哥不讓他進門,直到今天早上才跟我承認說東西已經被拿走了,不確定是他前妻還是二哥拿的。 我想詢問這樣可以提告賣家侵占嗎? 另外,侵占是直接報警嗎? 還是需要先寄存證信函呢? 如果要上法院,是以我的居住地為主還是賣家的呢?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