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後已付款,東西寄放在賣家倉庫,現已遺失,請問是要報警嗎?

消費糾紛 其他 580 次瀏覽
您好,我想詢問,狀況如下。
我之前買了一些東西,價值近六萬元,因為家裡沒地方放,我跟賣家協調後,他同意讓我先寄放在他的倉庫,後來他搬離倉庫,那個地方變成賣家前妻的二哥承租,原先賣家同意讓我繼續寄放,後來我一直跟他把東西要回來,但他都推託沒空或是二哥不讓他進門,直到今天早上才跟我承認說東西已經被拿走了,不確定是他前妻還是二哥拿的。
我想詢問這樣可以提告賣家侵占嗎?
另外,侵占是直接報警嗎?
還是需要先寄存證信函呢?
如果要上法院,是以我的居住地為主還是賣家的呢?
謝謝您。
6af97d7d用戶 發表於 2020/06/13 15:35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6/13 15:48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目前您可委由律師發函催告,請求對方盡速返還物品,否則考慮提出刑事侵占告訴。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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