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職單位欠應給予薪資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942 次瀏覽
之前在某醫院擔任醫療人員,但離職單位未依規定給予離職當月勞保金、年假折金、薪資(含夜班津貼)等。
請問該如何提告或申訴該單位並拿回應得薪資與賠償。
23c89427用戶 發表於 2020/06/29 18:19

3 位律師回答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29 18:38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您可準備在職期間的薪資單或相關薪資轉帳收據,依據契約關係對醫院提起給付薪資訴訟。或至醫院當地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或仲裁。
    2.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透過下列方式與我聯繫。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30 02:41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可以申請勞資調解先,調解不成立的話可考慮提告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6/30 15:14
    回覆諮詢(19553)、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建議可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如對方無誠意處理,再提起民事訴訟求償。具體細節可直接與律師諮詢,考慮委請律師出席調解,與公司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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