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抵押權的利害關係

不動產.土地 擔保.抵押 1927 次瀏覽
親人使用房屋土地向當鋪抵押借款,
經登記謄本上分別為 建物他項權利部及土地他項權利部皆有抵押

1.謄本上標明
債權比例:1/1
利息(率):無
延遲利息(率):無
違約金:每月千分之貳零計算違約金
是表示不需利息?
2.這個借貸風險多大?
b137fdd1用戶 發表於 2019/08/09 14:53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8/09 15:25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1.建議自行審閱借貸契約內容。
    2.可能約定借的跟實拿有落差。
    3.每月千分之20違約金,差不多類似為年利率24%。
    4.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侯美滿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08/09 18:16
    回覆諮詢(51)、最佳解答(2)、獲得感謝(15)

    您所述部分僅為抵押權設定內容,為優先受償範圍。至於實際借貸之權利義務,仍須看借貸契約約定,注意契約記載之借款金額,與實際收到金額是否一致,及應負擔之利息,另外未按約定時間及方式還款,可能負擔的遲延利息、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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