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開同性質店

智慧財產 營業秘密 101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6月離職的員工,都各別傳LINE告知我要做到6月底,一位跟我說轉換跑道學習、另一位說想休息調養,結果7月她們兩位就成立工作室,07/15就開始營運。


問題:因為我們是按摩產業,它們兩位都是在本公司從零開始教授學習起來,一位任職2年,一位任職1年半,在今年6月之間也有發現他們都會主動積極的跟客人互加好友LINE,公司的預約表也都是公開透明讓員工好確認服務細項,,結果在今天07/13發現到她們已經有成立粉絲團,也有表價表,有公開表示07/15開始,而且也將我的臉書資訊封鎖,不是解除好友(我們本來是好友關係),請問這樣子離職員工會有營業秘密的相關問題嗎?,而且距離只有1.1公里....機車約3分就能到達
f490d0af用戶 發表於 2020/07/13 16:51

2 位律師回答

  • 洪杰律師
    洪杰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13 17:35
    回覆諮詢(133)、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3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關於您所提到的問題,建議您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或委由律師寄發律師函予對方,和對方說明其行為確有違反競業禁止及刑法背信罪之疑慮;倘若對方未有所改善,則可考慮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 邱煒翔律師
    邱煒翔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13 18:29
    回覆諮詢(162)、最佳解答(12)、獲得感謝(5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對方的行為是否有違反競業禁止的約定,首先要看對方當初入職時是否與您有簽訂相關的競業禁止條款而定,如果當初沒有簽訂相關條款,如今要主張對方違反競業禁止恐有困難。
    2.您的案例,可能可以從對方是否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相關條款來著手。
    3.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透過下列方式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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