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未經許可複印存摺

企業法務 人資管理 810 次瀏覽
您好~

我們是一間小型的有限公司。想請問一下我們的負責處理出納的員工 (本身也是公司的股東)

在經手公司的存摺簿後(跑銀行去刷存摺簿)都會再用公司的影印機將存摺影印,然後把複印的紙

放入自己的包包。我們認為雖然她是公司的股東之一 但這個行為不是一個出納員工應有的行為

況且每年也都會將財務報表交給她授權的會計事務所去查帳 理論上不應該有這個行為的需求

請問將公司的存摺複印並攜帶出公司是否構成背信和業務侵占呢? 

謝謝
a2eab75e用戶 發表於 2020/08/18 11:38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30 11:12
    回覆諮詢(19856)、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6)

    初步看來應不構成侵占與背信罪,但受限於篇幅,實際情形仍不清楚,如有其他疑問,建議直接與律師諮詢。
    
    
                         
  • 黃健淋律師
    黃健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26 11:31
    回覆諮詢(554)、最佳解答(10)、獲得感謝(132)

    您好:
    此部分雖可能違反工作規則,但初步判斷仍為使公司受有直接損害,尚不構成背信或侵占。
    建議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其改正行為。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與我聯絡。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