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關係 老闆欠薪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1229 次瀏覽
目前於補習班進行教職工作,但和老闆屬於承攬關係(主要是因為我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接學生、以及每個月薪資皆不固定)老闆有於口頭上說明每個月10號為發薪日,但常常以我教導的學生沒繳家教費為由積欠我的薪水,必須要等到下個月學生繳費後我才拿得到薪水
想請問
1.承攬關係下 是否我真的需要等到學生繳完費我才拿得到薪水
2.如果補習班有違法的話,請問我可以用那條法則來自保

謝謝
24368c74用戶 發表於 2020/09/02 22:20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9/02 22:34
    回覆諮詢(7250)、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73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上開理由自然不能做為拒絕付款理由,可就相關欠款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命補習班支付報酬。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03 12:48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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