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檢舉前公司會成功嗎?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652 次瀏覽
8/1入職 8/31離職 工作地點是一間麵包店,9/10拿到薪資條
內容:
基本薪資:$23800
其他:$1600

試用期三個月 
月休6天剩下兩天休假補1600元,月初讓我連上了15天的班,
試用期間公司無勞健保(但可以自己外面找公會會有1000元補助 (本人無在外保))
試用期過後才有團保,所以在工作期間內是沒有任何保障的。

目前手上有上班時的打卡紀錄、薪資條(拍照) 、老闆手上疑似招收員工時的一些福利內容有幾個字被他手指擋到(只有拍到紙張沒有拍到人),內容:工作沒滿三天不給錢(本人沒遇到)、工作沒滿1個月每天用800元算(一天工作8小時)等等
319a6743用戶 發表於 2020/09/12 23:13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12 23:28
    回覆諮詢(19799)、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可提供相關資料向勞工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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