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違反勞基法?和違約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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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底接到一份工作邀約,大約內容是想「為了年底要執行的計畫」找表演工作者。當時面試主管口頭上說除了表演工作外還會需要負責一些行政工作。
4月正式進入該公司,但進去時就被要求簽「表演工作合約」裡面內容大概是關於表演的規範,例如不能私下接表演工作,要配合公司的培訓,「零用金」為每月兩萬五等等,若有違約行為發生,違約金為「新台幣一百萬」。合約內並無規定實際上下班時間、休假日等其他計算方式。那時我有問主管休假方式,他表示沒事就可以不用進辦公室,上班時間很彈性。
簽了合約後一直到現在已經半年,只有剛開始有少數的培訓課程(五隻手指頭數得出來)其餘時間都在做「其他與表演無關的事情」,例如被要求做網路文宣、網路圖檔、網路行銷,政府計劃案的核銷等等。(若表示被分配的工作並非自己的項目和專業,也會被要求說就是要練習做。)
也沒有固定的休息,實際上也不行「沒事就不進辦公室」,每天都要進辦公室!假日要排練或演出就必須去,且沒有加班費!
上班時間後來被主管明文規定九點到六點,中間休息一小時,但實際情形是休息的時間還是會臨時被排事情、午睡還會被叫起來或是根本吵到沒辦法休息等等。
至於原本「年底要執行的計畫」也一直被其他事情延誤⋯⋯進度大概10%

所以有幾個問題想詢問:
1. 因為他們所謂的零用金其實是有扣勞健保的,那這樣是不是表示他們其實有違反勞基法的情節?
2 .承上題,那我是否享有一般勞基法的保障?(例如休假、加班費等等)
3. 想請問如果在這樣的情況下想解約,是可以解約且不付違約金嗎?
4. 若想解約該如何舉證?
f0682320用戶 發表於 2020/10/19 14:09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0/19 14:19
    回覆諮詢(19803)、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60)

    感謝律師回答
    如有工作合約,關於解約與違約金等問題,可提供合約與律師諮詢。
    針對工時或其他雇主違反勞基法之行為,可向勞工局申訴。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0/19 14:32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提供具提工作合約內容,以確認合約屬性(是否屬於勞動契約)及可能違反勞基法的情形;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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