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326 號民事判決) 對方主張遺產中的股票是借名登記給我方被繼承人提出本訴訟,在與當事人充分討論後,也提出許多資料證明本件並沒有存在借名登記關係,且在訴訟中攻擊對方舉證不足,最後成功獲得法官心證,獲得全數勝訴判決!
很多當事人一進事務所,就急急忙忙的對我說,律師我這個是借名登記,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沒救了怎麼辦? 但往往看完證物資料後,魔鬼藏在細節裡,很多有利的證物當事人都搞不清楚。 我們先來看看最高法院對借名登記之見解: 『借名登記』契約云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
一、當事人為原告,與被告間共有一塊土地與房屋,對方堅持要將房地拍賣,我方則主張應該將房地全部分配給自己。 二、經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向法院提出分割共有物訴訟,主張原告從出生到壯年,與家人長期居住在該房地上,反觀被告卻從未居住過,僅為了獲得高額金錢找補金額而拒絕分割,甚至始終要求拍賣房地。最終法官全...
一、案由 原告係買賣雙方委任之仲介,賣方以該案稅費問題及點交不利為由,拒絕給付原告仲介費,原告遂提起本訴。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 (一)被告主張其開立發票有高額稅負問題,乃買賣雙方之稅務問題,與本案仲介費之給付無關。 (二)本案已因被告不配合點交而視為已點交,且匯入...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法律觀念解釋 假執行真的很假嗎? 假執行其實一點都不假,而「假」這個字在法律上的解釋意思是「暫時」的意思,所以我們常聽到的假執行,應該要解釋為「暫時的執行」。 為什麼要暫時的執行呢?直接執行不好嗎? 我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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