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朋友向其借貸200餘萬元,但未簽約借據。 二、經陳律師指導後,先透過通話錄音取得相關證據,再提起訴訟向法院請求朋友給付金錢,成功勝訴。
(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326 號民事判決) 對方主張遺產中的股票是借名登記給我方被繼承人提出本訴訟,在與當事人充分討論後,也提出許多資料證明本件並沒有存在借名登記關係,且在訴訟中攻擊對方舉證不足,最後成功獲得法官心證,獲得全數勝訴判決!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民事。 #人頭帳戶、#損害賠償。 人頭帳戶民事案件部分,如刑事部分已經不起訴確定,民事部分雖然還是可主張有過失侵權行為存在,然仍須就有何具體過失部分,提出積極事證而為舉證。 本件為協助撰狀。 二、📜案例事實📜 原告以被告提供他人帳戶...
一、被害人遭詐騙集團以電話詐騙數百萬元。 二、經過高律師協助被害人整理被騙的對話紀錄、轉帳證明與交易明細等記錄,協助當事人撰寫書狀向法院遞狀起訴,最終獲得法院全數判賠。 三、高維志律師承辦無數起詐騙案件,考量被害人受騙金額高,多半沒有能力委任律師出庭,但高律師會提供完整的提告與求償流程,...
一、客戶在交友軟體上面認識交友聯誼公司的女員工,對方假裝邀請他來自己上班的地方探班送飲料。結果客戶到場後,突然推銷婚友社(交友)契約,最終被迫簽下無卡分期貸款10多萬元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迅速在七日內幫客戶寄出存證信函給婚友社公司,主張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消保法第2條第11款的訪問交易,解除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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