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111 年度訴字第 326 號民事判決) 對方主張遺產中的股票是借名登記給我方被繼承人提出本訴訟,在與當事人充分討論後,也提出許多資料證明本件並沒有存在借名登記關係,且在訴訟中攻擊對方舉證不足,最後成功獲得法官心證,獲得全數勝訴判決!
一、當事人朋友向其借貸200餘萬元,但未簽約借據。 二、經陳律師指導後,先透過通話錄音取得相關證據,再提起訴訟向法院請求朋友給付金錢,成功勝訴。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民事案件。 (二)#合夥、#清算、#盈餘、#條件、#出資、#股金。 二、📜案例事實📜 原告向被告起訴請求合夥盈餘分配。 三、💪本律師代理被告答辯如下💪 (一)原告並未依約履行其合夥出資之義務,故原告並未取得合夥事業之股份,無權...
緣委任人小臻遭阿郭等人詐欺,阿郭等人以銅銀合金混充K金,小臻將該批金飾外銷後,經國外買家驗出為假金,小臻始知遭阿郭詐騙貨款達一百四十多萬元。小臻向阿郭等人為解除契約之表示,請求返還價金,阿郭置之不理。小臻並發現阿郭等人以銅銀合金混充K金,於各實體店面、網路平台高價販賣,使顧客陷於錯誤而購買,小臻並非...
很多當事人一進事務所,就急急忙忙的對我說,律師我這個是借名登記,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沒救了怎麼辦? 但往往看完證物資料後,魔鬼藏在細節裡,很多有利的證物當事人都搞不清楚。 我們先來看看最高法院對借名登記之見解: 『借名登記』契約云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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