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職場霸凌
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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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在某家公司應徵時雙方談好試用期為3個月,後須經過考試通過才能晉升正式員工。
達成協議後開始上班,一個月期間,被其他資深的員工旁敲側擊的冷嘲熱諷,或是主管對錯斷章取義成報上級(例:學習速度比較慢,主管教學方式是跳著講或故意講很快,快到那種根本什麼都不懂所以也不知道自己的問題是什麼),並且教導員工的時候會打瞌睡,或是不耐煩的時候拿原子筆敲電腦螢幕大聲說話等....
並且公司要求試用期不能自行排假,月休6天由公司安排,未有重大病故(如掛急診)不得請假,薪資明細條無詳細說明扣除、或加班等)
後,再高階一點點的主管以回家不讀書的話會跟不上進度為由告知:試用期三個月的考試是教導員工的主管決定員工能不能考,不是公司決定的,我們如果決定你不適合的話也會請你找其他工作不會讓妳參加考試。
是否已經構成職場霸凌等..
員工是屬於安安靜靜不喜歡聊是非型的人,所以在公司也並沒有太多的社交。
請問,如果試用期我可以怎麼保護我自己?
試用期雇主可以以員工不勝任為由開除員工而不需要給予資遣費,以及非自願離職書嗎?
謝謝
a536fb54用戶
發表於 2020/10/27 1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