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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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有在離職前10天向公司提出離職,公司方說依公司規定要一個月前提出
後發現不需要一個月,於是直接向公司提出離職(此時已經超過一開始提離職的日期)
後續公司要求回去支付制服費用以及教育費
因教育費部分公司有收回當初給予的教育本所以我提出不給予費用
後公司說因為我直接離職所以要賠償公司損失以及離開後公司盤點如有虧損要我全額負責的切結書要我簽名,我並沒有簽名,公司說將會寄存證信函給我並說這是民法
但所有合約我都沒有拿到自己那一份只有公司保有合約。

問題:
如果公司真的發存證信函給我,要求我賠償我該如何面對?
6605cf6f用戶 發表於 2020/12/10 15:55

5 位律師回答

  • 張智凱律師
    張智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0 15:56
    回覆諮詢(449)、最佳解答(28)、獲得感謝(14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您所述,請將存證信函帶來與律師諮詢,並請律師協助回函。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0 15:57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建議去勞工局申訴,並申請調解。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12/10 16:01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感謝律師回答
    符合勞基法預告期間離職,除有特殊情形外,員工主張終止勞動契約,雇主不得以此為由請求損害賠償;
    盤點虧損,除非可以證明係員工所致,否則,員工無須負賠償責任;
    如果是培訓員工基本教育訓練,不得向員工主張訓練費用;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12/10 16:19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感謝律師回答
    如收到存證信函,建議提供存證信函與律師諮詢,依照裡面的內容作後續處理。並可考慮向勞工局申訴及聲請勞資爭議調解
    
    
                         
  • 梁雨安律師
    梁雨安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12/10 17:39
    回覆諮詢(459)、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93)

    感謝律師回答
    如您工作未滿一年,依勞基法第16條,預告天數為10天,時間到依法即可離職。
    直接離職造成工作損失部分,依法應由公司盡實質舉證責任。
    如您真收到存證信函,建議可提供存證信函供參,以利進行相關法律分析及研擬後續回覆存證信函予公司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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