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國定假日不給休假也無雙倍薪資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596 次瀏覽
當初在簽訂勞資契約時有一張契約大致內容為:本公司國定假日視為一般工作日,無休假也無雙倍薪資,您是否同意?
當初礙於有人事部的人在場無法拍照存證,所以只能簽下同意的部分,但這部分真的困惑了很久

請問這樣的契約書是可以的嗎?
我該如何拿回屬於我的福利?
588cb956用戶 發表於 2021/01/04 12:05

1 位律師回答

  • 許世昌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1/04 13:07
    回覆諮詢(611)、最佳解答(27)、獲得感謝(175)

    如果無其他補償,該勞動契約可能已經違反勞基法規定,可以去向勞工局申訴;
    以上提供參考,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與我聯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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