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離職後被主管告知按比例扣特別休假及無法領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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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於108年10月入職,110年2月口頭告知主管申請3/5日離職,我們公司特休滿一年為七天(按照勞基法),我已經使用了3天,我想在離職前使用完剩餘的4天。
以下有兩個實際發生的情形及兩個問題
關於特休:
主管告知我公司的特休規則是這樣子,我今年的7天特休,是要做到我的入職日才有,也就是說110年的10月份,若提前離職,會按照比例減少特休天數,以我的情況來說,滿一年7天除12個月在乘我到職日到3月的日子,算法如下(7/12*5=3日),所以告知我剩餘的四天是無法使用的,如果堅持要把特休休完,四天會以事假扣四天日薪及全勤獎金。
關於年終獎金:
我們公司的年終獎金分兩次發放,一次過農曆年前,一次過農曆年後,我於110年2月領取第一筆年終獎金,薪資單上有註明剩餘的年終獎金於3/5號在職者發放,而我的離職日是3/5號(但當天我還是有打卡上班的),主管這邊跟我告知說,我已經申請離職了,你覺得公司會發給一個想要離開的人嗎?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若3/5號當天我有被扣全勤及四天日薪,是否違法?
2.若3/5號當日我沒領到剩餘的獎金,是否違法?
e7ccbd11用戶 發表於 2021/02/22 19:2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2/22 20:58
    回覆諮詢(19832)、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針對雇主違法扣薪,您可向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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