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工作的待遇疑惑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539 次瀏覽
我目前懷孕了四個月
最近在跟家人討論產假跟安胎的事情

目前待得工廠的月薪是24000
扣除勞健保927 每個月大概剩下23073
我是覺得可以接受 只是我對勞基法假期很不理解

沒有病假、沒有安胎假也沒有生理假
我們有的就是特休跟事假還有工傷假(頂多給請一到兩天)
(產假跟育嬰假我不清楚有沒有)
我不太清楚這樣正不正常 

還有就是家人說我是2020年3月31進去的應該要有年終
可是我並沒有拿到 所以以上這些問題想來問一下大家
希望可以獲得法律上的解答 謝謝各位
3d97f1b3用戶 發表於 2021/03/10 15:06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3/10 17:49
    回覆諮詢(19831)、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年終獎金除非有約定,否則並非每年都應發放。如有違法疑慮,建議可向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 3d97f1b3用戶
    發表於 2021/03/11 14:50
    那我還有疑問 沒有病假、沒有安胎假也沒有生理假 這樣正常嗎?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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