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須扣上個月已做滿的薪水嗎
勞資糾紛 工資與福利 611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在一間洗車場做正職人員 資歷是2020.1月到3月底 薪資26000=24000底薪加2000全勤薪水每個月10號領 中午無供餐 每天大概8.30上道7-8點 中午休息40分鐘 而我最近因為家裡的奶奶突然生病 4月本來就要畫休假 4/1-4/4 4/5跟4/6而是因為照顧家人請假 但覺得自己這樣會造成公司困擾所以在4/6號晚上提出離職 而我在4/10的時候準備領3月的薪水時 卻發現公司只給我一半工資 並表示要提前15天提出離職 但我不能預知到我家人15天後會生病 但我可以確定我3月是有整個月做完 以及入職前有一份契約說要保勞健保也沒有保 但卻要我遵循上方的提前15天提離職 問題:1.想請問公司說要保勞健保卻無幫我們加保這是可以的嗎? 2.公司扣我3月份做滿的薪水是可以的嗎? 3.如果公司並無替我們保勞健保 那我們是要跟他的契約走 白白被扣錢 還是照著勞動部走 4.公司後續表示有請律師幫忙寫條例的 這樣構成威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