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後公司藉故寄給我存證信函
勞資糾紛 其他 1557 次瀏覽請問律師 原雇主違反勞基法少給付薪水,離職員工向機關申訴後,機關要求雇主給付剩下的薪水後。 原雇主以未交接完成工作為由寄送存證信函,但員工有交接完成且有交接紀錄文件,此時員工收到信函應該如何應對?
請問律師 原雇主違反勞基法少給付薪水,離職員工向機關申訴後,機關要求雇主給付剩下的薪水後。 原雇主以未交接完成工作為由寄送存證信函,但員工有交接完成且有交接紀錄文件,此時員工收到信函應該如何應對?
您可以委請律師回函表示公司主張無理由,且背離事實,表示確實有交接工作且有紀錄可證。要求公司按照機關要求給付薪資
您好,除正面回覆外,您應評估該公司主張若有理是否造成相當損害,若無又已離職許久,對方似未能有權利保護的必要;另對方亦能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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